数字版影片发行通知
致:北京红鲤鱼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贵方”或“乙方”):
根据贵我双方已经签订的《数字版影片分账发行放映合同》(以下简称“总发行合同”)和排片计划,我公司即将在全国艺术电影放映联盟的数字影院发行影片《谁偷了我的粉兔子》,现就该影片的发行和放映工作具体通知(以下简称“本通知”)如下:
一、影片概况
中文片名:谁偷了我的粉兔子
外文片名:When Hitler Stole Pink Rabbit
国 别:德国
类 型:剧情、历史
片 长:119分钟
幕 幅:宽幅
声 制:5.1
语 别:德语、英语、法语
发行版本:数字2D原版
排 次 号:067100162022
最低场次:日均4场
票房结算标准:20元/人.次(特别说明:以上仅为结算标准,电影票价属于市场调节价,销售价格由影院自行制定)
贵方应按照不低于该影片票房结算标准与我司进行结算,如实际终端电影销售票价高于票房结算标准的,则以实际终端电影售票价结算为准,我司对院线、影院向观众销售的票价不做任何限定,票价完全市场化。
出 品:德国夏屋电影制作公司
联合出品:
发 行:华夏电影发行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发行:【*】
硬盘制作:华夏电影发行有限责任公司
密钥制作:华夏电影发行有限责任公司
密钥下载:https://www.zyhxjh.com
上映日期:2022年12月16日
首轮密钥期限:2022年12月16日 - 2023年01月15日
影片数字硬盘原价及赔偿标准:
乙方及所属影院保证做好影片数字硬盘的寄送、维护工作:乙方负责将甲方寄来的影片数字硬盘及时发至所属影院(甲方直接向影院提供影片数字硬盘的除外),运费由乙方承担或所属影院承担;在影片首映日后3日内乙方或所属影院将影片数字硬盘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回甲方,运费由乙方或所属影院承担;影片数字硬盘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和所属影院照价赔偿,赔偿额包括包装盒200元、移动硬盘800元。影片首映日起30日内,乙方及所属影院未将硬盘寄送至甲方,按丢失硬盘处理。
- 故事梗概
九岁的安娜和家人居住在柏林,1933年到来,一切都开始发生了变化,在她四周,一个陌生人的画像开始挂满在大街小巷,懵懂的安娜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不久之后,她和她的家人踏上了一场逃亡之路,安娜在旅途中充满了好奇和困惑,而她也无法忘记陪伴自己童年的那只粉色玩具兔,可惜兔子早已被落在了柏林的家中,逐渐被黑暗所包围。
四、卖点分析
1.温暖:从安娜一家人因爱而依,终未离散的故事中感受感受家与爱的温暖。
2.治愈:从如画的风景、童真的视角中收获心灵的慰藉、精神的治愈。
3.反思:从主人公颠沛流离、居无定所的处境中反思战争的影响、珍视可贵的和平。
4.力量:从不同角色一直在长夜中寻找微光、从未放弃对未来的希望的故事中获得正能量。
五、主创简介(主创名单以海报为准)
导演:卡洛琳·林克(曾凭《何处是我家》获得第75届奥斯卡金像奖最佳外语片)
编剧:安娜·布鲁格曼 / 朱迪斯·克尔 / 卡罗莉内·林克
主演:丽娃·克里马洛夫斯基 / 马里纳斯·霍曼 / 卡拉·朱里 / 奥利弗·马苏奇 /
尤斯图斯·冯·多赫纳尼
六、宣传品
本片宣传品:海报、预告片
七、其他事宜
院线公司所属影院未使用中影数字放映设备的院线、影院(厅),票房报给华影公司,并与华影公司结算。所属影院使用中影数字放映设备的影院(厅),统计票房应同时报给华影公司和中数,并与中数进行结算。
八、法律效力
双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贵我双方已经签订的《总发行合同》,本通知为《总发行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总发行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根据《总发行合同》,乙方应当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两(二)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告知本通知发出方是否接受本通知的规定 。如果乙方未在收到本通知后两(二)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告知本通知发出方是否接受,也未以书面方式提出任何异议,则视为接受本通知的规定。
无论有何相反规定,只要乙方或乙方所属影院发生任何发行或放映本通知指定影片的行为,就本通知指定影片而言,即视为乙方接受《总发行合同》及其附件(包括但不限于本通知)的约束,承担《总发行合同》及其附件(包括但不限于本通知)规定的义务。
九、声明
本通知仅针对本通知指定的接收方(即乙方)产生效力,任何第三方不得依据本通知主张权利。
本通知为保密信息,如果本通知接收方非本通知指定的乙方,请立即通知乙方,且不要使用、保存、复印、打印或散布本通知及其内容。任何对本通知的伪造、变造、修改、盗用将导致本通知无效。
未经本通知发出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通知内容以任何形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因履行《总发行合同》及本通知需要告知其所属影院的除外,但乙方承诺乙方所属影院不会将本通知内容告知任何第三方。否则,本通知发出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本通知发出方因此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
华夏电影发行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2年12月07日